扬州市邗江区人事局(编办)
关于报送乡镇会计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及举办会计专业中、初级职称培训班的通知

扬邗人[2007]17

 

关于报送乡镇会计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及

举办会计专业中、初级职称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街道)组织科、财政所:

    根据扬财会[2007]19号文件通知,全市乡镇会计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将于今年11月份召开,为做好本年度的评审准备工作,顺利完成评审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会计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报送

1、申报对象

   评审申报对象只限于在我区乡镇企业中从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工作并具备任职条件的会计人员。不属评审范围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评审。

    2、申报和评审条件

    按扬州市人事局、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扬州市乡镇企业财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扬财会[1999]11号)文件精神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三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取得成人大学专科财经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六门以上单科结业证书后,担任助理级职务五年以上;中等专业毕业后,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六年以上。

工龄、职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61231

    3、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2、《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历表》(一式二十份);

3、评审具体材料,分三册装订:

1)任职以来的工作总结(第一分册);

2)各类证明材料(第二分册):主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以上需提交原件)、年度考核表(最近三年)、获奖证书、民意测验结果、现所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资格证书;

3)所发表论文、文章等材料(第三分册)。

4、评审收费及报送时间

每份评审材料收取评审费250元,上报时间截止20071010

二、会计专业中、初级职称培训

对在会计工作岗位上工作多年,却又不具备职称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参加会计专业中、初级职称培训。

1、报名范围、对象

对我区民营经济组织及股份制企业中在会计工作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凡高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12年,中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10年,拟申报会计师者;高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拟申报会计专业初级职称者,均可参加学习,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证书3年内有效。

2、报名时间及地点

需要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92429日到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区政府十楼1037室)办理报名手续。

3、课程设置

培训班开设企业财务管理、经济法及会计实务三门课。

4、报名费用

报名参加培训班学习的人员,其费用(含教材费、资料费、讲课费、考务费等)中级每人680元,初级每人480元。

5、相关事项

培训班开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希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学习。

联系电话:区人事局87862419、区财政局8786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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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9

[发布时间:2007-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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