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人事局(编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扬州市邗江区人事局(编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http://rsj.hj.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扬州市邗江区人事局(编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形式。
本单位还将适时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体和电子屏幕、公告栏等设施及会议、文件、便民手册等形式,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在政府网站或本单位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扬州市邗江区人事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政府办公楼10楼1022办公室;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14-87862430,传真:0514-87862430;通信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38号邗江区人事局办公室,邮政编码225009。
(二)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邗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十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扬州市邗江区人事局(编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人事局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电子信箱: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事局办公室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可就邗江区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人事局局长室投诉(联系电话:87862223;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38号政府大楼十楼人事局;邮政编码:225009),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